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2020-11-23 08:54 来源:海口市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海口市统计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23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函〔201874号)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海府〔201877号)要求,我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海南省统一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全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1881日,海口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海口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26个市委、市政府相关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组成,根据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统一部署,共同抓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内设6个工作组,全程参与普查登记、审核工作,内设组间相互协调,高效推进经普工作的开展。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和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相继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经济普查办公室,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普查机构也相应组建和工作机构,构建全市普查工作网络体系,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级级有人管、事事有人干,为海口市四经普打下良好基础,确保了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形势背景下开展的重大市情市力调查,是对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的“全面体检”。20188月至11月和20191月至4月,全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夙夜匪懈,对全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市场主体数量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开展清查和普查登记。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全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在参与海南省组织的琼海市普查试点工作后,我市参考《海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同时结合试点和历次普查的工作经验,依照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海口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同时印发《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海口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等具体工作办法以及《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手册》,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和工作流程规范,增强可操作性,体现灵活性。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程坚持“全覆盖、地毯式”原则,全方位的不留任何死角的逐个调查,确保普查区内不漏建筑物,建筑物内不漏单位及个体户,每一张普查表不漏指标,每项指标符合实际,保证应统尽统,不遗不漏。清查阶段,采取“地毯式”入户方式,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结束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覆盖”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内容聚焦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针对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并填报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工商、税务、统计、编办、卫生、教育、人行、银保监、证监、交通等11个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近25万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我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实事求是开展普查,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依法保守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执法组,主动深入到各区、开发区和重要的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做好指导督促和执法检查工作,对一些不配合单位通过上门执法、送达催报单、口头警告等方式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普查期间,市经普办受理了多起普查违法违纪线索举报,对3起违法违纪案件经行了立案调查和执法处理,及时通报曝光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坚持依法合规,有理有据,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确保普查干干净净,经得起各方检验。

  六、确保数据质量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系统全面、依法依规的原则,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数出有理,确保真的一个不少、假的一个不要。

  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数据采集实现“三个必须”,普查员必须现场调查采集登记,必须对普查数据进行现场核对把好初审关,填报的数据必须由普查对象相关责任人亲自签字确定;各级经普办全程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做到指导全覆盖,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随报随审,全面审核报表逻辑关系,特别是对一些重要经济指标加大核查力度,实时把控普查数据质量,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执行数据审核修改操作规范,坚持有错必纠、纠错有据、程序规范、全程留痕,确保普查数据实实在在。国务院经普办事后质量抽查组对我市美兰区4个普查小区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8355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54.89%;从业人员770759人,增长32.93%;产业活动单位64015个,增长145.14%;个体经营户93348个。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统计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23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8355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5461个,增长154.89%;产业活动单位64015个,增加37901个,增长145.14%;个体经营户93348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8355

  100.00

      企业法人

  54243

  92.95

      机关、事业法人

  1523

  2.61

      社会团体

  660

  1.13

  其他法人

  1929

  3.31

  二、产业活动单位

  64015

  100.00

  第二产业

  8676

  13.55

  第三产业

  55339

  86.45

  三、个体经营户

  93348

  100.00

  第二产业

  2689

  2.8

  第三产业

  90659

  97.12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774个,占27.0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810个,占16.81%;建筑业6293个,占10.7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8585个,占52.04%;住宿和餐饮业16810个,占18.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717个,占15.76%(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58355

  100.00

  93348

  100.00

  采矿业

  40

  0.07

  2

 

  制造业

  1848

  3.17

  2077

  2.2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8

  0.12

  5

 

  建筑业

  6293

  10.78

  606

  0.65

  批发和零售业

  15774

  27.03

  48586

  52.0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43

  1.96

  14719

  15.77

  住宿和餐饮业

  1208

  2.07

  16810

  18.0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96

  5.65

  176

  0.19

  金融业

  313

  0.54

   

  房地产业

  5493

  9.41

  54

  0.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810

  16.81

  781

  0.8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035

  6.91

  58

  0.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87

  0.83

  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75

  3.38

  8088

  8.66

  教育

  2146

  3.68

  246

  0.26

  卫生和社会工作

  464

  0.80

  642

  0.6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66

  3.03

  444

  0.4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30

  3.31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54243个,比2013年末增加38856个,增长252.52%。其中,内资企业占99.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6%,外商投资企业占0.2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8%,私营企业占45.45%(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54243

  100.00

  内资企业

  53938

  99.44

   国有企业

  260

  0.48

   集体企业

  142

  0.26

   股份合作企业

  16

  0.03

   联营企业

  17

  0.03

   有限责任公司

  27882

  51.40

   股份有限公司

  964

  1.78

   私营企业

  24655

  45.45

   其他企业

  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95

  0.36

  外商投资企业

  110

  0.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77011人,比2013年末增加197181人,增长34.0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17160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46715人,减少1910人,下降1.29%;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30296人,增加199091人,增长46.1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2232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15498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8382人,占12.66%;房地产业84391人,占10.86%;建筑业77157人,占9.9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3969人,占42.27%;住宿和餐饮业68978人,占31.0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3681人,占10.65%(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777011

  317160

  222324

  115498

  采矿业

  173

  40

  10

  3

  制造业

  59391

  25060

  6122

  217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994

  2615

  23

  5

  建筑业

  77157

  12929

  1769

  522

  批发和零售业

  98382

  45962

  93969

  5708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091

  15351

  19075

  1201

  住宿和餐饮业

  26863

  13853

  68978

  3709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079

  9469

  487

  335

  金融业

  13870

  6783

   

  房地产业

  84391

  33598

  142

  6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3601

  24947

  2032

  99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4212

  11111

  136

  6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382

  12112

  2

  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510

  6219

  23681

  12537

  教育

  62642

  41264

  1061

  790

  卫生和社会工作

  34648

  24056

  2101

  126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458

  6756

  2445

  124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3910

  16869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数据不包含部门反馈的金融单位。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136.1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3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94.68%。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5710.9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1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95.85%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884.6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2.3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7.18%(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6136.11

  25710.95

  4884.68

  采矿业

  88.32

  83.45

  0.31

  制造业

  931.64

  475.20

  561.2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7.42

  45.26

  32.75

  建筑业

  891.94

  548.91

  495.15

  批发和零售业

  1557.97

  923.70

  1589.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100.71

  2517.21

  657.61

  住宿和餐饮业

  250.03

  150.15

  41.5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34.80

  346.12

  191.05

  金融业

  9004.14

  -

  389.18

  房地产业

  6206.40

  4550.51

  544.5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784.00

  5851.37

  175.6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13.43

  775.82

  101.5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46.01

  438.19

  21.2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0.23

  44.89

  12.86

  教育

  113.67

  141.53

  8.36

  卫生和社会工作

  86.25

  295.93

  11.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8.42

  160.03

  26.4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3.33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海口市统计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23

  根据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56个,比2013年末增长60.6%;从业人员65015人,比2013年末下降11.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893个,占96.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4个,占1.7%;外商投资企业29个,占1.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8个,占全部企业的0.9%;集体企业15个,占0.8%;私营企业865个,占44.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4.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8.6%,外商投资企业占6.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4.9%,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17.7%(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956

  65015

  内资企业

  1893

  55023

    国有企业

  18

  3186

    集体企业

  15

  58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2

  58

    有限责任公司

  917

  32244

    股份有限公司

  75

  7931

    私营企业

  865

  11533

    其他企业

  1

  1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4

  5614

  外商投资企业

  29

  437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0个,制造业184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8个,分别占2.0%94.5%3.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8%9.7%8.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3%,制造业占9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8.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6.5%8.4%7.8%(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956

  6501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5

  6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5

  46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4

  2

  其他采矿业

 

  14

  59

  农副食品加工业

 

  98

  5068

  食品制造业

 

  98

  547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4

  3714

  烟草制品业

 

  1

  576

  纺织业

 

  15

  83

  纺织服装、服饰业

 

  81

  45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

  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3

  637

  家具制造业

 

  86

  458

  造纸和纸制品业

 

  28

  117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66

  260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7

  29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3

  3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84

  1221

  医药制造业

 

  129

  17219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9

  94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0

  373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

  11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

  31

  金属制品业

 

  191

  199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8

  210

  专用设备制造业

 

  65

  1431

  汽车制造业

 

  44

  387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4

  29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5

  424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9

  826

  仪器仪表制造业

 

  8

  33

  其他制造业

 

  15

  10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2

  8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23

  245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6

  291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8

  74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4

  17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06.6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7.0%。负债合计672.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3.21亿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06.62

  672.44

  643.2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24

  0.20

  0.0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42

  1.38

  0.22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81.32

  81.24

  0.01

  其他采矿业

  5.36

  0.63

  0.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32.34

  19.26

  45.70

  食品制造业

  59.26

  24.38

  44.0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7.22

  14.38

  15.36

  烟草制品业

  27.44

  8.92

  29.26

  纺织业

  13.97

  21.89

  0.09

  纺织服装、服饰业

  6.14

  1.63

  1.2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

  0

  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41

  1.16

  1.47

  家具制造业

  1.70

  1.04

  0.72

  造纸和纸制品业

  3.81

  2.33

  3.7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2.68

  9.93

  9.7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23

  2.17

  0.6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53

  0.32

  0.1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3.55

  16.27

  4.93

  医药制造业

  313.68

  127.70

  229.67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91

  5.57

  4.6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6.18

  26.54

  43.4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39

  0.31

  0.4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25

  0.10

  0.14

  金属制品业

  31.32

  17.90

  10.9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27

  0.92

  0.67

  专用设备制造业

  15.84

  9.45

  5.65

  汽车制造业

  68.37

  35.07

  31.5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3.93

  8.67

  0.8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56.05

  103.64

  62.2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9.77

  10.63

  7.28

  仪器仪表制造业

  0.42

  0.41

  0.04

  其他制造业

  0.43

  0.13

  0.3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60

  0.39

  0.1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94

  4.09

  5.9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6.22

  101.55

  66.9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4.50

  5.82

  7.0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93

  6.42

  7.58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饲料

  万吨

  98.24

  其中:配合饲料

  万吨

  63.74

  罐头

  万吨

  17.73

  饮料

  万吨

  48.51

  包装饮用水

  万吨

  15.16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

  万吨

  21.70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20503.18

  中成药

  万吨

  0.14

  变压器

  千伏安

  12889842.00

  高压开关板

  

  9319.00

  低压开关板

  

  12629.00

  电力电缆

  千米

  131890.00

  纸制品

  万吨

  0.14

  其中:瓦楞纸箱

  万吨

  0.14

  化学药品原药

  万吨

  0.01

  钢结构

  万吨

  1.41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

  万吨

  2.96

  包装用纸及纸板

  万吨

  2.96

  饮料酒

  千升

  46228.02

  其中:碳酸型饮料(汽水)

  万吨

  9.05

  啤酒

  千升

  34500.02

  冷冻水产品

  万吨

  4.08

  食用盐

  万吨

  1.35

  混合饲料

  万吨

  34.50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3372289.82

  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

  千瓦

  107917.53

  乳制品

  万吨

  0.24

  液体乳

  万吨

  0.24

  单色印刷品

  

  29493.00

  多色印刷品

  对开色令

  58162.00

  塑料制品

  万吨

  0.99

  其中:塑料薄膜

  万吨

  0.99

  卷烟

  万支

  1175000.00

  蛋白饮料

  万吨

  0.92

  食品制造机械

  

  39.00

  光纤

  千米

  28502962.00

  光缆

  芯千米

  4608.00

  汽车

  万辆

  2.11

  其中:基本型乘用车(轿车)

  万辆

  0.39

  轿车(1升<排量≤1.6升)

  万辆

  0.38

  轿车(1.6升<排量≤2.0升)

  万辆

  0.00

  多功能乘用车(MPV

  万辆

  0.10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

  万辆

  1.62

  小型拖拉机

  

  682.00

  大米

  万吨

  0.22

  发动机

  千瓦

  0.00

  其中:汽车用发动机

  千瓦

  0.00

  人造板

  立方米

  0.00

  其中:胶合板

  立方米

  0.00

  家具

  

  480.00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293个,从业人员7715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5.6%3.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282个,占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3%,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4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6.3%,集体企业占3.1%,私营企业占23.8%(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293

  77157

   内资企业

  6282

  76940

      国有企业

  16

  4860

      集体企业

  7

  2371

      股份合作企业

  1

  300

      联营企业

  1

  27

      有限责任公司

  3223

  41929

      股份有限公司

  80

  9169

      私营企业

  2954

  18284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

  87

   外商投资企业

  3

  13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1.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3.8%,建筑安装业占18.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6.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1.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2.9%,建筑安装业占14.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1.2%(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293

  77157

   房屋建筑业

  721

  39681

   土木工程建筑业

  868

  9975

   建筑安装业

  1167

  1117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537

  163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4亿元,比2013年末降低54.86%。负债合计516.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0.7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854

  516.7

  490.7

   房屋建筑业

  337

  222.9

  303

  土木工程建筑业

  266.8

  141.7

  61.6

  建筑安装业

  80

  47.5

  61.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70.2

  104.6

  64.3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海口市统计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23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5774个,从业人员9838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6%12.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6%,零售业占53.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6.8%,零售业占53.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2.4%(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774

  98382

  批发业

  7344

  4606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43

  112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295

  819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279

  677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33

  199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58

  893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580

  789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401

  7467

   贸易经纪与代理

  242

  643

   其他批发业

  513

  3033

  零售业

  8430

  52315

   综合零售

  598

  923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28

  417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949

  426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56

  233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41

  377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00

  1217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430

  686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963

  647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65

  3027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774

  98382

  内资企业

  15730

  94698

   国有企业

  39

  971

   集体企业

  32

  250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2

  4

   有限责任公司

  7668

  54778

   股份有限公司

  178

  3763

   私营企业

  7800

  34894

   其他企业

  11

  3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7

  1329

  外商投资企业

  17

  23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7.9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66.29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1.6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9.0%55.7%。负债合计92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9.57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57.97

  923.7

  1589.57

  批发业

  1066.29

  646.9

  1019.6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8.41

  43.17

  64.5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15.13

  49.35

  232.1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67.66

  77.15

  54.1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7.97

  16.63

  18.4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10.13

  141.8

  136.3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17.31

  143.17

  314.1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32.9

  147.45

  111.11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6

  4.93

  15.96

   其他批发业

  36.18

  23.25

  72.9

  零售业

  491.68

  276.8

  569.92

   综合零售

  107.24

  66.01

  78.2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4.18

  24.25

  10.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2.79

  19.11

  11.7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23

  13

  6.5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8.22

  13.65

  18.7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80.86

  79.69

  366.5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4.4

  25.79

  47.1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1.47

  21.3

  17.4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9.29

  14

  13.32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131个,从业人员6148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6.7%60.6%(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31

  61481

   铁路运输业

  1

  6252

   道路运输业

  529

  15695

   水上运输业

  60

  3660

   航空运输业

  26

  21019

   管道运输业

  1

  2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74

  244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48

  2314

   邮政业

  92

  1007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0.9%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3.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16.6%(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1131

  61481

  内资企业

  1110

  51211

     国有企业

  13

  6633

     集体企业

  4

  35

     股份合作企业

  1

  3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621

  29167

     股份有限公司

  25

  12214

     私营企业

  446

  3159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1

  55

  外商投资企业

  10

  102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08.5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9.8%。负债合计2192.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4.28亿元(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608.52

  2192.02

  624.28

   铁路运输业

  492.17

  325.00

  33.32

   道路运输业

  280.78

  138.87

  48.82

   水上运输业

  189.08

  103.52

  29.88

   航空运输业

  2578.75

  1582.83

  447.97

   管道运输业

  0.38

  0.03

  0.21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6.09

  16.55

  32.7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6.78

  17.95

  7.37

   邮政业

  14.49

  7.27

  23.9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208个,从业人员268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1%3.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6.8%,餐饮业占63.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6.4%,餐饮业占43.6%(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3.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3%,外商投资企业占2.5%(详见表4-8)。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08

  26863

  住宿业

  445

  15148

    旅游饭店

  219

  11709

    一般旅馆

  128

  2185

      民宿服务

  17

  75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81

  1179

  餐饮业

  763

  11715

    正餐服务

  644

  8526

    快餐服务

  8

  1394

    饮料及冷饮服务

  29

  185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8

  1312

    其他餐饮业

  64

  298

4-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08

  26863

  内资企业

  1186

  25038

   国有企业

  11

  478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1

  100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637

  16209

   股份有限公司

  17

  414

   私营企业

  515

  7835

   其他企业

  5

  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5

  1142

  外商投资企业

  7

  68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0.0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9%。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5.56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4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5%108%。负债合计150.15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41.56亿元(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0.03

  150.15

  41.56

  住宿业

  225.56

  134.91

  25.55

    旅游饭店

  202.78

  124.26

  21.3

    一般旅馆

  18.06

  7.39

  2.81

      民宿服务

  0.79

  0.19

  0.06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3.93

  3.07

  1.38

  餐饮业

  24.47

  15.24

  16.01

    正餐服务

  21.15

  13.59

  11.07

    快餐服务

  2.22

  1.25

  3.54

    饮料及冷饮服务

  0.33

  0.12

  0.17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29

  0.2

  0.74

    其他餐饮业

  0.48

  0.08

  0.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74个,从业人员247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0.6%40.1%(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74

  2475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52

  790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19

  494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03

  1189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3274

  24752

  内资企业

  3268

  24646

    国有企业

  4

  3914

    集体企业

  2

  11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705

  14297

    股份有限公司

  44

  282

    私营企业

  1512

  6117

    其他企业

  1

  2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17

  外商投资企业

  3

  8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4.8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5.6%。负债合计346.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1.15亿元(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34.80

  346.00

  191.1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30.83

  123.18

  118.3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53.33

  136.99

  17.3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0.63

  85.82

  55.48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486个,比2013年末增长16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65个,物业管理企业109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457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0.2%90.4%440%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84187人,比2013年末增长74.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851人,物业管理企业4335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10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3%84.4%244.8%(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486

  84187

   房地产开发经营

  1365

  19851

   物业管理

  1095

  43355

   房地产中介服务

  2457

  16104

  房地产租赁经营

  446

  4508

   其他房地产业

  123

  36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6206.4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846.6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87.42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05.9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0.1%49.6%72.1%。负债合计4550.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4.55亿元(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206.41

  4550.17

  544.55

   房地产开发经营

  4846.65

  3731.38

  460.84

   物业管理

  87.42

  61.36

  44.79

   房地产中介服务

  205.97

  134.46

  26.82

   房地产租赁经营

  1022.29

  584.60

  11.58

   其他房地产业

  44.08

  38.37

  0.52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715个,从业人员6134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9.7%86.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2%,商务服务业占89.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6%,商务服务业占91.4%(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715

  61343

   租赁业

  995

  5287

   商务服务业

  8720

  5605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8)。

4-1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9715

  61343

  内资企业

  9676

  61182

    国有企业

  44

  564

     集体企业

  23

  225

     股份合作企业

  1

  239

     联营企业

  20

  26

     有限责任公司

  5250

  36242

     股份有限公司

  201

  2723

     私营企业

  4134

  21038

     其他企业

  21

  12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5

  108

  外商投资企业

  14

  5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84.0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4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31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05.6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5.1%242.2%。负债合计5848.7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5.12亿元。(详见表4-19)。

4-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784.00

  5848.74

  185.12

   租赁业

  78.31

  66.74

  14.86

   商务服务业

  9705.69

  5782.00

  170.2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海口市统计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23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4035个,从业人员3421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881个,从业人员2955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5.1%53.4%(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881

  29551

   研究和试验发展

  347

  1785

   专业技术服务业

  2261

  2323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273

  452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47%(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3881

  29551

  内资企业

  3858

  29405

     国有企业

  25

  1989

     集体企业

  10

  438

     股份合作企业

  2

  50

     联营企业

  1

  12

     有限责任公司

  2031

  16100

     股份有限公司

  77

  1499

     私营企业

  1703

  9263

     其他企业

  9

  5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

  7

  外商投资企业

  13

  1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3.4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56.7%。负债合计769.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1.69亿元(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13.43

  769.44

  101.69

   研究和试验发展

  30.04

  8.65

  2.95

   专业技术服务业

  1046.27

  647.74

  66.4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37.12

  113.05

  32.35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87个,从业人员203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0.5%130.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2902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4.5%5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6.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34.5%。负债合计437.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2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3.88亿元,比2013年增长292.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22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954个,从业人员1210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8%97.4%(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954

  12105

   居民服务业

  653

  334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862

  3994

   其他服务业

  439

  476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3%,外商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954

  12105

  内资企业

  1951

  12027

     国有企业

  6

  125

     集体企业

  5

  38

     股份合作企业

  1

  5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926

  5868

     股份有限公司

  30

  187

     私营企业

  980

  5804

     其他企业

  3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77

  外商投资企业

  1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4.5%。负债合计44.8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0亿元(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0.23

  44.86

  12.90

   居民服务业

  45.95

  25.90

  3.6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9.37

  5.78

  5.81

   其他服务业

  14.91

  13.18

  3.40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146个,从业人员6264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5.6%27.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41个,从业人员5411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2%15.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67亿元,比2013年增长209.4%。负债合计87.5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74.16亿元,比2013年增长86.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7.97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464个,从业人员3464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8.2%41.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8个,比2013年末下降4.8%,从业人员28018人,增长2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6.25亿元,比2013年增长1539.7%。负债合计183.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6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6.20亿元,比2013年增长126.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1.25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766个,从业人员1445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1.4%12.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663个,从业人员1186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8.7%2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8.42亿元,比2013年增长6.6%。负债合计157.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2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27亿元,比2013年下降7.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24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923个,比2013年末增长19.6%,从业人员53883人,下降0.6%。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06.03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海口市统计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23

  根据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海口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1.5%。其中,新材料产业2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3%;生物产业50个,占82%;节能环保产业3个,占4.9%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海口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52个,比2013年末增长20.9%;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35.9%,比2013年提高8.2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4.50亿元,比2013年增长18.4%;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56.2%,比2013年提高9.6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85%,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4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2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5件,分别比2013年下降-65.4%-64.1%;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70.2%,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8.9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1个,比2013年增长6.3%,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5.2%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695人年,比2013年下降-37.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8.01亿元,比2013年下降-1.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1.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5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89件,分别比2013年下降-23.8%-40.4%;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1.3%,比2013年下降-11.4个百分点。

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8.01

  1.39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制造业

  7.64

  1.53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4

  0.28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13

  4.78

  医药制造业

  3.97

  1.76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08

  3.4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0.03

  0.47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0.08

  2.33

  汽车制造业

  2.21

  7.5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58

  1.0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36

  5.94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17

  3.6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37

  0.4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37

  0.5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7012个;从业人员44394人;资产总计2523亿元。

  2018年末,全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6686个;从业人员39467人;资产总计2489.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2.5亿元。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26个;从业人员4927人;资产总计33.6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海口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海口市统计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13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秀英区拥有法人单位7557个,占12.95%,比2013年末增加了3.51个百分点;龙华区25460个,占43.63%,减少了4.31个百分点;琼山区9470个,占16.23%,减少了1.56个百分点;美兰区15868个,占27.19%,增加了2.36个百分点。

  秀英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8335个,占13.02%;龙华区27857个,占43.52%;琼山区10296个,占16.09%;美兰区17524个,占27.42%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海口市

  58355

  100

  64015

  100

          秀英区

  7557

  12.95

  8335

  13.02

  龙华区

  25460

  43.63

  27857

  43.52

  琼山区

  9470

  16.23

  10299

  16.09

  美兰区

  15868

  27.19

  17524

  27.37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秀英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4410人,占17.30%,比2013年末增长57.72%;龙华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4550人,占41.77%,比2013年末增长32.70%;琼山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3630人,占12.05%,比2013年末增长29.44%;美兰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4421人,占28.88%,比2013年末增长26.29%。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海口市

  777011

  317160

          秀英区

  134410

  54805

  龙华区

  324550

  134989

  琼山区

  93630

  40022

  美兰区

  224421

  87344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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