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统计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
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海南省自由贸易港法、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我局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方式组织学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听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情况汇报;将统计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审议每月执法情况通报;审议并通过《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的办法》;扎实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涉及我市的24项任务举措落地实效;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涉及海口局的6个方面13个问题的整改;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1593家企业(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200个,已完成整改90个,101家四季度修改,2家立案查处,未发现违规入退库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处理。
(二)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统计法治工作立足“四大群体”,着力构建“大普法、大宣教、大防治”工作格局,全面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推动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学习会议2次、《统计法》学习1次,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与云南曲靖统计造假警示案例。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7次。二是推动统计系统内部知法守法。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分层分类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及云南曲靖统计造假典型案例6次。同时年内举办统计系统干部防治统计造假专题培训班2期,统计法律法规与业务培训班6场180余人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诚实诚信、依法统计”职业道德专题讲座1期,召开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1期,持续巩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思想防线,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生态。三是强化调查对象依法报数意识。坚持“业务培训必普法”“核查检查必普法”,主动送法上门,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全年组织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知识培训35期4500余人次,发放普法资料5000余册。四是提升社会公众统计法治观念。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纪念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新修改《统计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公众咨询500余人次,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统计工作,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为统计调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上新台阶
1.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一是健全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海口市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办法》,强化数据生产全流程管控。二是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全年累计对1699家企业(项目)开展数据核查,发现问题97项,完成整改88项,9项因年报数据而无法修改的问题亦予以记录与备案。三是执法能力建设专业化。组织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9人参考、5人通过,有效充实了专业执法力量,实现市、区两级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为依法统计提供了坚实的队伍保障。
2.有力推动统计监督检查。一是提升执法检查力度和质效。保持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开展重点线索企业执法检查。全年全市对82个单位(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29个,立案查处8起,作出行政处罚6起,罚款共计11万元。二是强化失信惩戒和结果运用。一方面及时在“信用中国”公示统计违法问题处罚信息6条,持续完善“一网监管”的规范体系;另一方面通过海口市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曝光典型统计违法案件2起,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是纵深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依托“监督一张网”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年协同处置事项127件,协助核查统计造假相关信息149人次,与审计部门开展专题会商1次。
3.持续提高统计服务质效。一是加强统计运行监测预警。着力强化对区域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从统计的角度提出工作建议,做到每季度开展预警分析,实现统计服务由“数库”向“智库”转变。全年完成《海口统计》分析31篇、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4次,其中主要领导批示3次。二是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做好《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编印工作,及时在海口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统计公报、统计月报、数据解读、人口等统计数据,为市委、市政府,各级各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扎实做好升规纳统工作。定期从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投促局等部门获取相关数据信息开展比对更新。截至11月底,全年共完成调查单位11696家,审核入库511家,对151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4.聚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建设。全力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和农村电子统计台账。截至11月底,企业电子台账建账率达99.4%。农村电子统计台账全面推广,三季度建账率100%。二是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组织部门统计业务培训班10余次,开展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专项工作2次,联合部分市直部门开展检查指导,持续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重点以实践为导向,指导四个区完成42家执法任务,采取“以干代训”等方式强化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与实战能力。四是加强统计队伍专业能力。3名在岗人员成功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一步增强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存在问题
(一)统计法治意识和培训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统计系统自身还存在学法不深入的问题。二是在日常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宣讲培训的实际覆盖率仍然未达到要求,仍有部分调查对象因对统计指标含义掌握不准确造成上报数据不真实的情况,仍有个别部门存在“授意、指使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统计执法程序规范执行不到位。通过案卷评查发现,部分执法案件卷内材料引用法律依据未具体明确、询问笔录缺少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采取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未使用统一的案卷封面等情况,程序意识、细节把控和标准化执行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三)部门统计工作指导不够。一是对部门的指导方式单一,多以会议、文件传达为主,缺乏实操培训、案例教学等具象化指导形式。二是对部门的统计工作指导未及时跟踪整改效果,对数据报送偏差、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后续跟进督导不足,指导成效未充分落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统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相关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强化法治思维,扎实推进依法治统。深入开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制定并细化统计法治宣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持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四大群体”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市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三是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巩固拓展治理成效。持续推动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落实落地,加强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长效。深化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推动防治统计造假成果巩固深化、常态长效,不断提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加大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一是要加强执法力量的培养。对我局现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国家执法证考试通过率。二是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业务培训、实战带教等方式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持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和以案释法工作。
(三)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持续提升统计人员专业能力和实操水平。二是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支持和指导,稳定基层统计队伍,提升专业素养和抗干扰能力。四是强化部门实操培训和案例教学,加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
(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一是持续推动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统计造假等情况,借助“监督一张网”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协同效能。二是提高统计执法质效。加大统计数据监督检查力度,发挥统计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以法治手段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提升。
海口市统计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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